利川家长和孩子必读利川市第一民族实验小学

根据《州教育局关于做好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工作的通知》(恩施州教办发18号)、《利川市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有序做好今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本着“阳光招生、廉洁招生”的原则,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拟订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公正廉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随机派位、平行分班。

二、招生计划

9个班,每班65人,合计人。

三、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范围

清江大道(南侧)西起西门桥、东至六合路口以南,六合路(西侧)至清源路(北侧)一线以西,六合路与清源路交汇处沿清源路向西至南门旱桥到南门大桥沿清江往西至西门大桥以北的区域;户籍或居住地在普庵村2、3、4、5组的适龄儿童。

五、招生时间

1.报名:7月13—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六、招生流程

学校首先完成保障性入学对象的招录工作,如果保障性入学对象超过该学校招生计划,再征求学生志愿,实行随机派位或者摇号选派到其他学校。

保障性入学对象不满学校招生计划,再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的缺额,在符合条件的非保障性入学对象中进行补充登记招录,若非保障性入学对象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缺额,再进行随机派位补充招录。

七、保障性入学对象分类

保障性入学对象主要是指本校服务范围内有户口、有房产等七类适龄学生。具体分类见下表。

八、非保障性入学对象

是指居住在该学校服务范围内又不属于上述七种入学情形的适龄儿童和少年。

九、报名所需证件

十、学校登记地点:

—教室(其中、、、班教室为保障性入学对象登记窗口,、班教室为非保障性入学对象登记窗口)

十一、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职责

1、领导小组

组长:张承锋

组员:王超吴际平谭天军杨华林吴晓玲

职责:全面统筹各部门工作,组织协调一年级招生工作,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证件查验和报名登记组

组长:王超

保障性入学对象登记人员:

窗口一(班)关刚周耀洪

窗口二(班)汪永祥郭海燕

窗口三(班)李睿黄艳丽

窗口四(班)孙金荣谭勇

非保障性入学对象登记人员:

窗口五(班)夏生贵谭晓庆

窗口六(班)高超冉琳

职责:严格按《利川市年义务教育新生招生方案》城区报名登记所需证件进行审核,一人审核原件,完成纸质登记表;一人电脑录入学生名字。原件审核员要在每一张复印件上签字,保存痕迹资料,谁签字谁负责。

3、证件复核组

组长:杨华林

组员:杨建章李爱中

职责:到都亭派出所和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查验保障性入学对象和非保障入学对象所交证件的真实性。

4、实地查验组

组长:孙力军

组员:彭瑞卢彪丁然

职责:对有异议的保障性入学对象和非保障性入学对象住址进行实地查看。

5、政策咨询组

组长:吴际平

组员:舒琼英钟文

职责:解读招生方案。接受家长咨询、投诉。办公地点:班教室,——

6、联络小组

组长:张承锋

组员:张立祥王颢秦可

职责:邀请纪检监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等

参与监督,组织随机派位公开摇号,确保阳光公正。

7、应急处突小组

组长:谭天军

组员:魏淑林学校安保人员派出所片警

职责:1.制定《招生工作应急预案》;

2.维持招生秩序,维护现场安全,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

8、信息公开组

组长:吴晓玲

组员:彭家胜林小芹

职责:利用多种渠道对外宣传学校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公示

保障性入学对象和非保障性入学对象录取名单。

9、名册汇总组

组长:何倩

组员:刘艳胡乾榜

职责:负责向教育局基教股上报保障性入学对象和非保障性入学对象报名登记名单、录取名单、《择校申请表》等(含电子版和纸质版)。

十二、均衡分班

在兼顾男女比例基本均衡的前提下,实行随机平行分班,且班额差在2人以内。分班结果现场打印、公示。分班前,学校均衡搭配师资,并公示班主任及师资搭配情况。分班后,由班主任抽签决定任教班级。

十三、注意事项

1.保障性入学的户口本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复印件,学校初审后还要提交发证单位进行审验,审验过程中若发现有疑问需再次提交证件原件的,家长应该积极配合,家长不配合的,学校有权撤销登记申请。

2.只有学校服务片区内的非保障性入学对象,才有资格参与该校的公开摇号或随机派位。监护人与学生未在该校服范围内一同居住的,学校不得登记,该生不得参加随机派位。

3.同一学生只能在一所学校登记报名。保障性入学对象不得到其他学校择校登记。登记报名过程中,不得提供虚假证件和证明。违反规定,经查证属实的,意向就读学校不再为其提供学位,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服务学校入学,户籍所在地学校满员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调剂到辖区内其他学校就读。

4.已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成功注册就读的学生,不得再到他校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家长隐瞒真实情况,再到他校重读小学一年级变相留级的,将勒令退回到原学校继续就读应读年级。

5.保障性入学对象要在规定时间内到片区学校报名登记,超过规定时间则自动进入非保障性入学之列。

6.所有小学校应对一年级新生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十四、工作要求

1.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廉洁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招生过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实行免试入学。

2.学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1号),做好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

3.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原件审核员要在每一张复印件上签字,各校要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痕迹管理,完整保存原始审核记录。

4.学校积极争取市教育局及属于我校就读范围相关社区的配合,营造和谐、有序、安全的招生秩序。开通招生热线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接受家长咨询、投诉。

5.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按时到位到岗。

6.严格按照各组职责认真履职,谁出问题谁负责。

利川市第一民族实验小学

二O一七年七月五日

来源:利川市第一民族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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