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人注意,这些行为都是房地产非法集资
识破
非法集资
房地产领域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资金需求量大,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普遍存在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方式单一和开发建设资金紧张等问题。当资金不足时,一些企业通过自筹或者民间借贷方式解决资金问题,一些企业则不惜采取非法手段进行融资。因此,房地产行业是非法集资高发领域,涉及金额大,隐蔽性强。
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的主要模式有以下几种:一是承诺售后包租或回购。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将整幢物业分割为若干个小商铺进行销售,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到一定年限后回购等方式,诱导社会公众购买。
二是违规预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有的甚至是项目还没开发建设,就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融资。
三是项目融资。房地产开发企业打着房地产项目开发,或者虚构开发项目等名义,直接或通过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集资。近年来,又出现了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的现象,情况更加复杂。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有关要求,增强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行为,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切勿听信一些片面的误导性宣传,盲目跟风以售后包租方式投资于房地产。要正确甄别相关的宣传信息,做深入细致的市场调查,对市场变化、所投资项目的收益能力及投资面临的潜在风险要有客观、理性的判断,做出正确的投资选择。
关于以"售后包租"为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典型案例近年来,房产类非法集资案件呈多发态势。年5月至年8月,苏州xx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解决单位在建工程资金困难,将在建工业用地性质的部分楼房分割成小间,与苏州xx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营销代理及分销总包合同,通过散发广告、媒体宣传等方式,以合作投资建设的名义吸引人签订投资协议。
参与人在给付相应钱款后可获取建成后相应小间的使用权(使用期间与该地块的使用年限等长),并约定相关参与人委托租赁十年,付款后即按照8%递增至14%的年利率支付租金,承诺可随时退房,最高还可获得投资款25%的回报。期间共计获取资金万元,后因资金链断裂,尚有万元未能归还。另外,该公司所使用的土地属于工业用地,不能作为商业用地进行出售,且涉案房产尚未通过规划和竣工验收,不符合售后包租的法定条件。
年5月31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被告单位苏州xx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被告人xx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来源:恩施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邓湘粤审核|冉乐审签丨程庆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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