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利川几个楼盘的开发商物业公司跟

这段时间,利川几个楼盘的开发商、物业公司跟业主之间因为车位、物业费等问题闹得不可开交。首先是御景1号,业主认为物管公司对车位管理费收价太高、(车位售价太高、)地面不应收取停车收费、小区广告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混乱等问题与物业公司发生矛盾纠纷。紧接着飞洋华府业主认为开发商存在前期虚假宣传、山体公园缩水,学校建设滞后等问题形成矛盾。在相关部门介入下,相关矛盾暂时平息。?两小区均有业主称,事态平息只是暂时的,很多问题还没得到根本解决。

爆料者认为,不管事态如何发展,各方都要守法守信,不以金钱为第一目的,不以一己私利为终极目标,要换位思考,尊重彼此的权益。

据后台爆料人透露,此类矛盾还会不断出现,甚至升级。希望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管理和监督,严惩人为制造矛盾行为,坚决打击非法行为,对无信企业、无信个人不要手软。要出台长远机制,将矛盾化解于初始,防范再次发生类似矛盾。

↓↓关于小区广告收益归属↓↓

小编整理了如下内容,

孙术校律师

摘要:现代社会的广告可以说是无孔不入,现在的许多小区都是有广告的,那么小区广告收入归谁呢?

一般来说,广告的收益属于广告商,但是在小区电梯内张贴的广告,由于小区区别于商业街,在里面张贴广告会联系到小区业主、小区物业,甚至是开发商,因此,最后因为广告得来的收益也会因为权属不清导致纠纷。

其实,在小区电梯广告的收益原则上归所有业主共同所有,应属公共财产。毕竟小区电梯作为物业的共同部位,若利用物业共同部位经营获利的,相关收益可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因此,如非存在特殊约定,小区电梯收益均归所有业主共同所有。

但是需要注意地是,就是在购房时,可能会存在特殊约定,例如约定电梯植入广告收益归开发商所有,那么小区电梯广告收益就归开发商,而不是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此外,不管是电梯广告,在小区内挂广告的都要遵守以下规定:

1、在小区的公摊面积做广告的需要经业主大会同意

小区的公摊面积属于全体业主,任何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利用公摊区域做广告的行为均构成违法。

小区业主的共有财产收益、公共场地的收益,都应该属于小区所有业主的公共收益,应该由业主共同享有、共同管理。这其中包括小区的外墙广告收益、电梯广告收入等。

2、在小区区划内做广告没约定的广告费归全体业主所有

利用小区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如楼梯间、电梯间等设施所支付的广告费用,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时,归全体业主所有。

3、物业公司不能将小区广告收益占为己有

物业公司不能将小区广告收益占为己有,但可以跟所有权人、广告公司事先约定收取一定的广告管理费用,小区内广告带来的收益,经业主授权后物业公司可以有权管理,用于对小区公共设施的建设维修。

实际中,若是在小区电梯内投放了广告,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取得的收益没有分配给全体业主的,建议小区业主可以联合起来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关于“小区广告收入归谁”的相关知识,广告的收益属于广告商,但是在小区电梯内张贴的广告,由于小区区别于商业街,在里面张贴广告会联系到小区业主、小区物业,甚至是开发商,小区电梯广告的收益原则上归所有业主共同所有,应属公共财产。

来源:利川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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