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川市清源供水有限公司苏马荡分公司供
关于利川市清源供水有限公司
苏马荡分公司供水价格成本监审结论
根据利川市政府关于水、电、气价格改革的相关会议精神,在市发改局领导下,市成本调查监审分局与第三方代理机构合作对利川市清源供水有限公司苏马荡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至年的供水成本进行了监审,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本监审项目
(一)监审项目及监审期:根据相关法规及技术规范,结合该公司实际情况,以-年度为监审期,进行供水价格定价成本监审。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项目概况
利川市清源供水有限公司总部成立于年1月,位于利川城区,旗下苏马荡分公司位于谋道镇,该镇东南与本市的柏杨镇、南坪乡、汪营镇为邻;东北与重庆市云阳县交界,西北与重庆市万州区毗邻,西南与建南镇相邻。一月平均气温0.9℃,七月平均气温21.9℃,年平均气温11.5℃。年降雨量毫米,无霜期天左右。
近年来,随着恩施及利川旅游业的发展和社会经济产业的带动,谋道镇依托其自身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吸引了大批人口来此度假居住(据统计,最多时达20余万人),为解决大量人口急需用水问题,公司分别进行一期、二期、三期及应急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工程设计供水量为0.6万立方米/天,工程主要由取水浮船、原水输水管、净水厂、清水输入管组成,工程于年7月21日开工,年9月30日建成投产,工程总投资.90万元。二期工程以七里沟水库作为取水水源,设计规模为立方米/天,加上一期工程,总设计规模达到1.5万立方米/天,二期工程概算总投资.03万元,于年正式投入经营。三期工程新建店子坪水库取水浮船,设计规模为2.0万立方米/天,加上前两期改造七里沟水库取水浮船,总设计规模达到3.5万立方米/天,建设总投资为.89万元,目前正在规划建设中,预计两年内建成投产。
二、成本监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
3、《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8号);
4、《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发改价格〔〕号);
5、《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鄂价成〔〕43号);
6、《湖北省定价成本监审固定资产折旧技术规范》(鄂价成〔〕号)
7、利川市社保局关于应缴社会保险费及费率标准;
8、该公司-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其它相关资料;
9、湖北利川天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年财务《审计报告》;
三、成本监审程序
利川市成本调查监审分局监审小组,组长:陈太杰,成员:杨萍、石正多。于年1月2日下发成本监审通知书,企业报送资料、初审、复审、实地监审、核算、填表的规定程序进行本次成本监审。
四、成本审核方法及主要内容
本次成本监审遵循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的原则,以该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为基础,以成本监审的有关法规、利川市当年同行业的人均收入水平及市人社局提供的保障性经费的计提比例标准为依据,将公司的经营成本进行合理的归集、分析、审核为定价成本。本次成本监审的主要内容有:固定资产折旧费、动力费、原辅材料费、修理费、职工薪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水资源费、水损率和供水、售水量等。
五、经营者成本核增核减情况
(一)制水成本:年均成本.07元,核定为.31元,核减.76元
(二)输配成本:年均成本.10元,核定.97元,核减.13元。
(三)期间费用成本:年均成本为,.08元,核定为.27元,核减.81元。
(四)总公司期间管理成本分摊:总公司年均成本2,,.24核定为1,,.31元,核减1,,.93按该公司占总公司供水量及收入比例分摊核定为.56元。
六、可预见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成本
本次监审期虽然为-年,但该公司二期工程于年已经完工并投入运营,根据工程结算资金万元为企业实际投入成本,核定增加固定折旧成本.69元,单位成本增加0.元/立方米。(以年核定供水量.56立方米)
综上所述,核定监审期内(-年)该公司年供水总成本.11元,供水量为立方米,单位成本5.元/立方米。由于可预见成本增加单位成本0.元/立方米,单位供水成本最终核定为5.32(保留两位小数)元/立方米。
七、其它有关情况说明
1、本结论不含计价税金及利润。
2、本结论已含水资源费。
3、此次成本监审以-年相关财务、审计数据资料(一期工程)为依据,其真实性、准确性由该公司负责,相关法规、政策、标准的运用由本成本分局负责解释。(咨询服务电话-电子邮箱:QQ.中科白殿疯医院怎么样中科医院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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