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表扬湖北3个集体4名个人
极目新闻记者赵贝
12月29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近日通报表扬了人民法院督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湖北法院3个集体、4名个人受到通报表扬。
三个先进集体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局、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四名先进个人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副主任石欢、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主任吴静(女)、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主任刘红梅(女)、恩施利川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胡长玖(土家族)。
通报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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