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15年,利川清江小区百余业主拿到房屋
12月15日,利川市国土资源局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自称是清江小区业主代表,手里拿着一封感谢信,嘴里激动地说:“你们局长在哪个办公室,我要代表我们小区近百多户业主,好好夸夸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用最短的时间办理了我们等待15年的房屋产权证。”
原来重庆鼎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过出让的方式取得了清江小区房地产开发宗地权,于年3月19日领取了《国有土地使用证》随后进行开发,将开发的商品房进行出售,并和业主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甲方于年6月30日前将房屋交付使用,并房款付清后三个月内办结产权登记手续。待业主付清房款后,该公司并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为业主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年5月4日,清江小区业主委员会向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报告,请求进行土地分户登记。由于重庆鼎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配合也不提供相关资料,业主的变更申请市国土资源局无法受理进行变更登记业务,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利,市国土资源局积极与市法院、司法、住建等部门协调,同时也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年9月15日,市国土资源局就重庆鼎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履行土地分户登记的义务,为业主出具了《关于清江小区业主办理土地分户登记情况的说明》,并建议业主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此事。于是,李晓婵等户业主一纸诉状将重庆鼎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经利川市人民法院调查和审理,于年2月27日下达了《民事判决书》判决重庆鼎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履行协助办理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的义务,即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将名业主提供的办理土地使用权权属登记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报与产权登记机关,并在登记机关颁发权属证书后5日内将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交付业主。
为让小区业主尽快拿到土地使用证,利川市国土资源局安排地籍科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迅速行动,组成工作专班,主动与业主积极沟通,双休日加班收集相关资料及安排人员进行测绘,从收到业主提供的相关资料,仅用15天时间就将资料提交齐全的户业主的《不动产权证书》送到业主手中,了却了业主长达15年的愿望,圆了拿到房屋产权证的梦,终于让这个遗留问题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来源:中国利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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