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到利川建设银行去办理社保卡挂失业务
这次,不是想要吐槽,更不是打脸。
前天晚上,身份证,银行卡,驾驶证,社保卡等证件一并丢失。在确定找不回来之后,便想着拿户口本去挂失。但是,到社保卡所属银行——利川建设银行和银行卡开户银行询问,必须要身份证才能办理。
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户口本不能证明你是谁?或者能够证明,却不能办理任何业务。
在建设银行——社保卡所属银行,取号要身份证,于是便上前问大堂经理,让我直接到窗口询问,“必须要身份证,这是制度的规定。”户口本第一次失去了用处。
然后接着去银行卡开户银行碰运气,得到的答复是一样,不过她们进行了解释,“只有用身份证才能扫描信息。你可以去办一个临时身份证后再来办。”
在行政服务中心,制证人员解释,“你得到辖区派出所补办身份证后,我们这里再根据相关的身份信息给你办理。”
至此,精点哥拿着户口簿去了几个单位,都没有办成任何一件事情。户口簿在这些办事窗口,起不到任何作用。这就证明了身份证的重要性,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功能。
然而,在身份证丢了之后,必须要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派出所补办身份证。这说明,身份证丢了之后,户口簿是唯一可以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
但是,为什么在许多时候,特别是在职能部门的办事窗口,户口簿连最简单的挂失都不能办理呢?
按理说,户口簿是办理身份证的凭据,应该更具有法律效力,可是,在现实里,就是不能!
当然,职能部门的办事人员,“按规定办事”,一点儿也没有,既然执行的人没有问题,要求办事的诉求没有问题,那就是规定的本身存在问题。
因为,如果是一个外地人的银行卡,身份证,社保卡等重要证件一起遗失之后,在他去补办身份证后,再办理临时身份证后挂失,需要一定的时间。假设在这时间里,他的银行卡被盗刷,谁来负这个责任?
因为,户口簿本身具备的法律效力,是证明公民最基本身份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作为银行,有什么权利不接受。也许,银行会说,我没有不承认户口簿,只是办不了业务啊。对,正因为如此,才能彰显出有关处于半垄断行业的规定,其实就是霸王条款,你没有选择的余地。
确实,户口簿存在着没有头像,不能扫描等缺陷,可是为什么人一出生,就必须要去上户口,一上户口,就有身份证号码,然后才可以办身份证。身份证信息的完备,一切都基于户口簿,也就是说,户口簿才是公民个人最基本最准确的载体。
然而,就是这样,在身份证丢了之后,户口簿到银行的柜台上是起不到任何作用的,连最根本的挂失都无法完成,形同废纸。
是的,这一切的后果,都是因为自己没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重要证件造成的。出现了什么损失,就得后果自负,因为从你的身份证丢失开始,银行就不会认可你的身份了,和他们哪里还有半毛钱的关系呢?
据了解,社保卡丢了之后,只要在利川建设银行去挂失后领一张半成品卡,到利川市人社局去补办,十来分钟就可以完成。问题是,你没有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银行不会给你办理挂失,更别说领什么半成品卡了。
说这些也没有什么用,因为建设银行是社保卡的唯一代理银行,他们有他们的规定,我们也只能遵守,还是乖乖地去派出所补办身份证后,再来挂失吧!
编辑:罗明刚
审校:向卫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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