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农村商业银行机关食堂承包经营招标公告
为解决机关职工工作期间的用餐问题,经利川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称本行)研究,决定机关食堂采用承包经营方式公开向社会征集承包经营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关食堂概况
(一)本行现有职工(含银都支行员工)90余人,月人均可支配费用元,计划设立食堂一个,同时承包经营者也可承接本行部分商务接待,机关食堂不对外。
(二)本行提供约平方米的经营场地,提供食堂经营所需的设施设备。
(三)机关食堂用水、电、气费用由本行负责。
二、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或自然人;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经营食堂或餐饮业从业经历,有一定餐饮业管理经验,且有稳定的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年龄必须在50周岁以下,且近三年无食品安全事故及不良记录;
三、承包经营期限
承包期为一年。承包期满经机关职工评价,满意度在80%以上的可以续签承包合同。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被迫中止,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四、食堂经营要求
(一)食堂经营期间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二)食堂经营期间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提供有效从事食品卫生行业健康许可证,从业人员的所有费用由承包者承担;
(三)承包经营者必须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周六、周日照常营业。早餐品种须多样,每餐不得少于3个品种。中、晚餐为自助餐,标准为2荤2素一汤另加凉菜2个;
(四)食堂食材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相关法律要求。本行拥有对承包经营者米、面、油、鱼、肉等食材的采购进行监管的权利。
(五)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严格遵守消毒和食品留样制度,规范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要求,自觉接受本行及食品卫生部门的检查和评估;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仟元,如中标后不按时签约,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六、投标文件组成
(一)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说明。含投标人名称、身份证信息、联系电话、从业经历等。
(一)属企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本行机关食堂早、中、晚餐单项金额报价单,此报价单应密封好。
(四)本行机关食堂承包经营方案。
七、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将根据投标人的资质、从业经历、个人仪表、单项报价、承包经营方案等5项内容进行评价。
八、中标人确定
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人。如果第一名违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按顺位重新确定中标人。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报名和投标书递交时间:年2月26日至3月5日上午12:00时截止。
(二)报名地点:利川农商行综合管理部。
(三)联系人:方 兴联系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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