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都亭第一小学年一年级新生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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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我校成立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招生入学工作。
组长:向清彬
常务副组长:刘茂华
副组长:熊利华、万绪忠、孙秋红
成员:余慧、刘兴田、姚冬青、夏洪灯、欧显英、牟丽娟
职责:全面统筹各部门工作,组织协调一年级招生工作,及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万绪忠
成员:叶俊、白建平、黎万胜、派出所干警
职责:
1.制定《招生工作应急预案》;
2.维持招生秩序,维护现场安全,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
(二)政策咨询组
组长:刘茂华
成员:余慧、刘兴田
职责:解读招生方案。接受家长咨询、投诉。
(三)资格(证件)审核组
组长:熊利华
保障性第一登记组:
组长:欧显英
成员:顾艮东、肖书红
保障性第二登记组:
组长:夏洪灯
成员:杨波、吴应琼
保障性第三登记组:
组长:袁斌兵
成员:李玲、黄敏
非保障性第一登记组:
组长:吴育芳
成员:付一宸
非保障性第二登记组:
组长:王桂芳
成员:李洁
非保障性第三登记组:
组长:刘虹
成员:李勇
非保障性第四登记组:
组长:周义美
成员:钟迎春
职责:严格按《利川市年义务教育新生招生方案》城区报名登记所需证件进行审核,一人审核原件,完成纸质登记表;一人电脑录入学生名字。原件审核员要在每一张复印件上签字,保存痕迹资料,谁签字谁负责。
(四)环境卫生与信息联络组织
组长:孙秋红
成员:姚冬青、牟丽娟等
职责:
1、督促校园环境卫生;
2、利用多种渠道对外宣传学校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公示、公开保障性入学对象和非保障性入学对象录取名单。
3、邀请纪检监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组织随机派位公开摇号,确保阳光公正;
4、上下联络,确保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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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原则
公正廉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随机派位、有序分流、平行分班。3
招生计划
按照市教育局统一分配的招生计划,本次招收一年级新生人。4
招生范围
(一)我校招生范围
清江大道(北侧)西起西门大桥、东至金利巷(西侧)以北,金利巷西侧至解放东路号沿解放东路(南侧)医院老大门至小东门巷(西侧)到胜利路号,过胜利路沿岩洞湾路二巷路口至岩洞湾山脚以西,西门大桥沿清江河上至小河沟(老龙洞公路与园艺场公路交汇处)以东的城区范围。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年龄限制
我校招收已满6周岁(即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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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登记时间
7月13日—1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6
招生流程
我校实行分批次招生。
我校首先完成保障性入学对象的招录工作,如果保障性入学对象超过我校招生计划,再请都亭中心学校征求学生志愿,实行随机派位或者摇号选派到其他学校。
若完成保障性入学后,还有富余学位,再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的缺额,在符合条件的非保障性入学对象中进行随机派位补充招录。
(一)保障性入学对象主要是指本校服务范围内有户口、有房产等七类适龄学生,具体分类见下表。
保障性入学对象分类
序号
类型
情况描述
1
有户口
有房产
学生有学校服务范围内户口(必须是年5月31日前登记或者迁入),法定监护人有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并入住(必须是年5月31日前)
2
有户口
学生有学校服务范围内的户口(必须是年5月31日前登记或者迁入)且实际在该范围居住(户口仅限与父(母)、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在一起的,其他情况不在此列)
3
有房产
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法定监护人取得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合同并在年5月31日前已经实际居住的;法定监护人获得经适房或政府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并在年5月31日前已经实际居住;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房产,学生户口与他们在一起,并与他们同住一年以上的;移民后在片区内居住,有政府批文的(违法建筑、仅有用地许可的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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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异地扶贫搬迁
因拆迁安置、异地扶贫搬迁在学校服务范围内居住的拆迁安置、扶贫搬迁户子女
5
优抚对象
烈属及现役军人子女
6
进城务工、经商
在城区务工、经商、办企业的市外人员子女
7
港、澳、台及外国籍
港、澳、台及外国籍要求入学的,由省教育厅审核后招录
(二)非保障性入学对象统筹安置,合理分流。
非保障性入学对象是居住在我校服务范围内又不属于上述七类保障性入学情形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公开随机派位后,未能如愿进校就读的非保障性入学对象,申请都亭中心学校在辖区内调剂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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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一)我校新生招录工作时间安排见下表。时间
内容
7月13—15日
我校完成服务范围内适龄学生(保障性入学和非保障性入学)的证件审核和报名信息登记工作
7月16-17日
教导室将服务范围内所有新生登记名册电子版报都亭中心学校和市教育局;将保障性入学录取名单交都亭中心学校;若保障性入学需求超过招生计划(人),则请求都亭中心学校,主持公开摇号,随机派位。并将多余的需求人员名单移交都亭中心学校。
7月19日
在校外醒目处公示本校保障性入学对象名单、学位缺额及非保障性入学学生名单(参与摇号的学生名单)
7月25日
若有富余学位,对服务范围内非保障性入学对象公开摇号,随机派位。公示摇号派位结果,完成随机派位补充招录工作
8月21—31日
接受都亭中心学校对非保障入学对象指派分流
(二)我校报名登记所需证件。一、保障性入学对
象
类别
提供材料
是片区户口,有片区产权房
户口本;房产证及水费或电费缴费凭证
是片区户口,有片区产权房购房合同
户口本;购房合同及水费或电费缴费凭证
是片区户口,属拆迁安置户
户口本;拆迁安置办证明
是片区户口,无产权房
户口本;现居住地有效证明
非片区户口,有片区产权房
户口本;房产证及水费或电费缴费凭证
非片区户口,有片区产权房购房合同
户口本;购房合同及水费或电费缴费凭证
非片区户口,属拆迁安置、异地扶贫搬迁户子女
户口本;拆迁安置办、扶贫办等相关部门证明
烈属及现役军人子女
户口本;监护人烈属、现役军人证明和片区居住证明
外县(市)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
户口本;务工人员一年以上用工合同及片区用工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凭证,经商人员一年以上片区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
二、非保障性入学对象
本市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户口本;法定监护人与片区内用工单位一年以上劳务合同及收入、社保证明
本市内进城经商人员子女
户口本;法定监护人片区内营业执照、纳税证明
其他
户口本;水费或电费缴费凭证、村(居委会)出具的片区居住证明等合法有效证明资料
注:1、非保障性入学对象还需要填写《择校申请表》;2、上表中的相关材料学校现场审核原件,除户口本、房产证明、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只交复印件留学校备查外,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要交学校存档备查;3、户口(要求使用派出所打印的户口本)复印正面:第一张上为户口本首页(户主页),下为登记入学儿童户口页,第二张为申请入学儿童父亲户口所在页,下为母亲户口所在页;4所有复印件请用牛皮文件袋装好,并填写好申请入学儿童的姓名。
(三)报名登记注意事项
1、保障性入学的户口本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的复印件,学校初审后还要提交发证单位进行审验,审验过程中若发现有疑问需再次提交证件原件的,家长应该积极配合,家长不配合的,学校有权撤销登记申请。
2、只有我校服务片区内的非保障性入学对象,才有资格参与我校的公开摇号或随机派位。监护人与学生未在我校服范围内一同居住的,学校不得登记,该生不得参加随机派位。
3、同一学生只能在一所学校登记报名。保障性入学对象不得到其他学校择校登记。登记报名过程中,不得提供虚假证件和证明。违反规定,经查证属实的,我校不再为其提供学位,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服务学校入学,户籍所在地学校满员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调剂到辖区内其他学校就读。
4、已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成功注册就读的学生,不得再到我校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家长隐瞒真实情况,再到我校重读小学一年级变相留级的,将勒令退回到原学校继续就读应读年级。
5、保障性入学对象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名登记,超过规定时间则自动进入非保障性入学之列。
6、我校严格对一年级新生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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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派位
为了实现廉洁招生,公正公平招生,年秋季凡申请到我校入学的非保障性入学对象通过随机派位的方法确定招录名单,实行公平招生。
实行随机派位前,一定要加强领导、科学谋划、细化措施,聘请主管部门、纪检监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若条件许可,应当众公开进行摇号,确保阳光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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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分班
学校要在兼顾男女比例基本均衡的前提下,实行随机平行分班,且班额差在2人以内。分班结果现场打印、公示。分班前,学校均衡搭配师资,并公示班主任及师资搭配情况。分班后,由班主任抽签决定任教班级。10
工作要求
(一)我校将认真贯彻执行上述文件精神,准确宣传《州教育局关于做好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工作的通知》(恩施州教办发1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廉洁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招生过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我校在招生过程中一律实行免试入学,坚决不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不举办、参与或委托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不使用社会培训机构的测试成绩和排名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不要求家长提交学生成绩证明,不违规收费。
(三)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1号),做好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
(四)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教学副校长和教导室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辖区招生工作,掌控招生秩序,协调辖区学生报名。原件审核员要在每一张复印件上签字,并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痕迹管理,完整保存原始审核记录。
学校将成立招生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和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五)学校将主动向办事处周文委员、丁清富主任、喻正祥书汇报招生工作,并预设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积极争取都亭街道办事处党委、都亭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纪委、南湖社区、前进社区、官井社区、都亭派出所、都亭综治办、都亭卫生服务中心、都亭食药所、都亭工商分局、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单位的配合,营造和谐、有序、安全的招生秩序。要开通招生热线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接受家长咨询、投诉。
(六)召开几次会议
一是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具体研究招生工作;二是召开各工作组全体成员会议,学习《利川市年义教新生招生方案》、《利川市都亭第一小学年义教新生招生方案》,讨论、预设招生工作可能出现的问题的解决方案;三是召开相关社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协作处理招生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矛盾。
(七)弄清楚招生区域
政策咨询组、资格(证件)审核组全体成员必须根据方案实地查看街道、门牌号、区域。
11
违规处理
学校将在招生过程中及招生结束后,对学校招生行为进行督察。对在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违规举报
利川市都亭第一小学
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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