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法院审结一起串通投标案,依法打击犯
日前,利川市法院审结一起串通投标案,判处被告人卢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元,依法打击招投标领域的犯罪行为,助力营商环境建设。
?基本案情?年6月16日,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发布了某工业新城污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被告人卢某得知后,为了能成功中标,通过向A、B、C三家建设公司借用资质,并由卢某实际把关标书制作,控制总投标报价参与投标,希望以这种“围标”的方式提高中标概率,最终A、B两家建设公司成为入围中标候选人,年7月11日卢某借用资质的A建设公司以人民币.34元成功中标。此工程现已施工完结。
另查明,被告人卢某接到办案民警电话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审理认为?利川市法院认为,被告人卢某借用多个资质参与投标、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串通投标罪。被告人卢某经办案民警通知后到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视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
关于其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卢某的行为构成串通投标罪,但其犯罪情节轻微,并未明显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利益,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卢某为中标案涉工程,借用多个公司的资质参与投标,并控制总投标报价参与投标,该工程的中标项目金额达.34元。
被告人卢某的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且其行为损害的不仅是招标人的利益,更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利益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交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据此,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利川市人民法院
精彩推荐
私人恩怨致人死亡,冒用哥哥身份逃亡20年,终被利川警方抓获利川一搅拌站突发意外:大量水泥灰喷射而出,画面既心疼又好笑搞选择性执法,利川一公职人员损害营商环境不规范执法遭查处关于公开利川市党政负责人手机号码的通告利川龙船大道北段将封闭施工一个月!期间车辆需绕行!利川忠路民房倒塌7秒滑入郁江,政府提前预警救5人!利川一中最新招生信息来了,9月1日搬至新校区,计划招收多少人??易善翔当选利川市人民政府市长年8月2日利川二手房、租房信息推荐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http://www.lichuanzx.com/lcsgr/105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