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利川建始巴东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恩施市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的部署,现将恩施市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受理对象
1.湖北民族学院、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恩施州职业技术学院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年春季应届毕业生。
2.户籍或工作单位(正式编制人员)在恩施市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需要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3.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的相关要求以恩施州教育局的公告为准;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恩施市的高中教师资格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以本公告为准。
二、申报条件
1.学历
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师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资格: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资格: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
申请幼儿园、语文学科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3.职业技能
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教育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可以凭毕业证书直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年以后入学的教育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及其他人员,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合格证有效期内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4.思想品德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以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与能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5.体检标准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医院医院。
三、申办步骤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年3月21日至4月3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7:00—24: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网络不开放,逾期网络自动关闭。请申请人不要集中在最后一天网报,以免申报操作过多造成系统故障。
2.报名网址: 3.具体步骤:
(1)正确选择网报入口。
参加考试获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专业毕业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
(2)认真填写网报信息。
进入申报系统后,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申请人因虚报、错报、漏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网上注册成功后,若需查看、修改或打印注册信息,申请人可以重新登录网报首页。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
(3)正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选“恩施市教育局”。
申请高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恩施州教育局”,现场确认地点选“恩施市教育局”。
(4)按要求上传照片。
照片为近三个月免冠登记照片,格式及尺寸为:*.jpg格式,宽像素,高像素,大小在20K以内;《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和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照片需同底。
(5)在线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方法一:申请人网报信息填写完毕后,重新登录网报首页,点击页面右侧“在线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纸张大小选定为A3正反双面打印。
方法二:申请人网报信息填写完毕导出PDF格式文件后A3正反双面打印。
(6)其他注意事项。
①申请人须在网报系统中填写自己的手机号码或能够联系到申请人的其他电话号码,并确保通讯正常。
②请正确填报有效邮箱地址,以备遗忘登陆密码时找回密码。
(二)思想品德鉴定
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其思想品德等方面情况进行鉴定。其中“有无犯罪记录”一栏由当地派出所或综治办填写盖章有效。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由工作单位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进行鉴定,同时,正式在编人员提供在编在岗证明,聘用人员提供单位聘用证明及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在职教师由中心学校、市直学校盖章有效。《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1,申请人在线下载打印。
(三)体检
1.体检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人到现场确认前。
2.医院:医院、湖北医院等开展教师资格认医院。医院医院。
3.注意事项: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体检项目(见附件6)与申请其他学段(见附件5)的教师资格体检项目不同,申请人根据自己申报的学段自行下载正反打印《体检表》,表上粘贴与网报系统一致的登记照片,上医院说明体检目的和申报学段。
(2)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早上空腹体检。
(3)体检项目不完整、没加盖“根据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合格”结论章、医院公章、无负责医生签名的体检结果均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认定教师资格。
(4)体检结果由申请人自行领取,与其他资料一起在现场确认点提交。
(四)现场确认
1.社会人员确认时间、确认地点现场确认时间4月2日至4月12日(有效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确认地点:恩施市政务服务中心(金桂大道市民之家)办公室,联系-8415531-
2.湖北民族学院、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恩施州职业技术学院年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由所在学校另行通知。
3.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A3纸正反双面打印网报系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确认)。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反面打印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方法:实名注册后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反面打印普通话成绩查询页面)。
查询网址:畅言网: 湖北语言文字网 (6)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人员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反面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页面)。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 非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人员提交学籍档案、教学实习档案复印件各一份(需档案管理单位注明复印属实,签名并加盖公章)。
(7)《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所有申请人均需提交《思想品德鉴定表》,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提供在编在岗证明,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提供单位聘用证明及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
(8)医院出具的盖有公章、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体检报告一份。
(9)与申请人网报系统上传电子照片同底的1寸彩色登记照片1张(照片背面署本人姓名、学科学段)。
(10)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准备牛皮纸档案资料袋1个;申请高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准备牛皮纸档案袋两个(一个原件袋,一个资料袋)
注意:
①复印件均要求用A4纸复印,所有资料按顺序用牛皮纸质档案袋装好,将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封面样本见附件2、附件3)。
②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的,相关证件(证书)的原件需按要求上交恩施州教育局审验后方能退还本人,故此类申请人除需提交①中所述的资料袋外,还需另提交原件袋(封面样本见附件4)。
(五)资格认定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经“恩施市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由恩施市教育局审核认定通过后颁发证书。
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人员,经“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由恩施州教育局审核认定通过后颁发证书。
(六)颁发证书
颁发证书时间:年7月上旬。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具体领证时间以中国硒都网( 四、其他事项
1.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鄂教资[]1号)精神,恩施市辖区高校应届毕业生应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向市教育局申请,市教育局不受理应届毕业生的个人申请。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应主动与市教育局联系,开通现场确认点,并按要求做好现场确认和材料受理工作。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未开通现场确认点,或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和统一组织申报的,教育局不受理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2.各类申请材料一律用黑色墨水钢笔或中性笔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必须在网报系统中或下载PDF文件后直接打印。
3.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造成不能认定的,责任自负。
4.以上解释如有出入,均以教育部、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有关政策法规为准。
利川市教育局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湖北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工作部署,现就我市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时间:年3月21日--4月3日,系统开放时段:7:00-24:00;
2、现场确认时间:年4月2日——4月13日(有效工作日);
3、认定数据处理时间:年4月16日——5月18日;
4、证书打印时间:认定后三个月内打印证书(证书签发时间:年5月25日);
5、证书颁发时间:年6月11日--6月30日。
二、认定对象
户籍或工作单位(正式编制人员)在利川市且符合《教师法》规定,需要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户籍或工作单位(正式编制人员)在利川市范围内申请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的以恩施州教育局的公告内容为准(可在恩施州教育网查询),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以本公告为准]。
三、申报条件
(一)学历要求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为湖北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和教育部备案具备教师教育资质的中等师范学校、幼儿师范学校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或专科以上毕业生。
2、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年及以后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人员,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普通话要求
申请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不低于国家标准二级甲等;申请其它类别、其它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不低于国家标准二级乙等。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以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与能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四)符合教师身体素质条件的要求,在规定现场确认时间前到经教师资医院体检,且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证明。
四、办理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申请认定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3、核对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提交成功后,申报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并返回详细信息页面,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如果有信息填写错误,申报系统将会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
4、请申请人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下载(导出的PDF文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3纸正反面打印,其中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5、报名结束以后, (二)思想品德鉴定
填写《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2),在职教师(正式编制人员)由乡镇处中心学校、市直学校填写鉴定意见并盖章,其他在职人员(正式编制人员)由单位(主管局)填写鉴定意见并盖章;社会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鉴定意见并盖章[盖乡镇(处)人民政府公章或乡镇(处)党委公章],其中“有无犯罪记录”一栏可由当地派出所或综治办填写盖章。
注意事项:签定单位要填写,鉴定单位地址要写全,鉴定人要签名。
(三)体检
所有申请人均需在现场确认前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专项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认定其教师资格。利医院为我市教师资医院。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医院。
特别注意:下载《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中小学教师体检表见附件3、幼儿园教师体检表见附件4,体检表A4纸正反两面打印),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体检项目与申请其他学段的教师资格体检项目不同,医院说明。
(四)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如下:
1、确认地点:利川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二)(二楼西)
2、咨询--
3、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
(1)在线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具体方法:在申请人重新登录网报首页后,点击页面右侧“在线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纸张大小选定为A3后正反两面打印。若不能用A3纸打印,用A4纸打印后再复印成A3纸即可;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类毕业生必须提供学籍档案、教学实习档案复印件各一份(需档案管理单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学历证书申请人还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7)《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
(8)申请人需提供1寸彩色免冠登记照片4张。其中2张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内相应位置,1张贴在体检表上,另1张用于办教师资格证(照片背面署本人姓名、虚贴在其中一张申请表封面右上角)。
特别注意:
①复印件均要求用A4纸复印,并按身份证、学历证、学籍档案、教学实习档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普通话成绩证明网络截图、体检表顺序装订,并用纸质档案袋装好,将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纸质档案袋由申请人自行购买,封面样本见附件1);
②恩施州教育局要求,申请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的,相关证件的原件需上交州教育局审验后才能退还本人,故这三类申请人(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除需提交①中所述的资料袋外,还需另提交原件袋,原件袋上需注明本人姓名、联系电话、申请认定的资格种类、原件袋内各原件名称及份数;
③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审核: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由市教育局初步审查,合格后送州复审;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人员市教育局提出审核意见,由省审批。
五、其他事项
1、各类申请材料一律用黑色墨水钢笔或中性笔填写或直接用电脑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上需张贴与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的电子档照片同底1寸照片。其中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封面右上角虚贴一张同底1寸照片供办理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2、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造成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3、以上解释如有出入,均以教育部、省教育厅教师处及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有关政策法规为准。
建始县教育局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
根据教育部规定和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工作部署,现将我县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1、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建始县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需要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2、高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建始县范围内申请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的以恩施州教育局的公告为准(可在恩施州教育局网站上查询,网址 查询网址: 畅言网 湖北语言文字网 (5)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人员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或网络版打印的合格证明(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打印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 (6)《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见附件1)。
在职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鉴定并盖章,户籍在本县范围内的无职人员由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鉴定并盖章。户籍不在本县范围内且非正式在编在岗的各单位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鉴定盖章,并提交在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
(7)医院出具的盖有公章、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体检结果一份。体检所有栏目需体检医师签字并出具明确意见,体检照片处和结论处需盖医院公章;体检项目不完整、没加盖“根据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合格”结论章、医院公章、无负责医生签名的体检结果均视为体检不合格,不予认定)。本次认定体检时间为年3月21日至4月12日(工作日。(见附件2)
特别注意: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体检项目与申请其他学段的教师资格体检项目不同,医院说明,并使用附件3中相应的体检表(正反打印,并粘贴同底照片和体检单据)。
(8)申请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准备24.8×35cm牛皮纸质档案袋1个,所有需装入牛皮纸质档案袋的资料按顺序装订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不装订),将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先填好再打印,申请教师资格种类不同,封面样本不同,封面样本见附件4、附件5);申请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提交所有原件并用透明资料袋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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