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档案恶劣天气驾车须谨慎利川SUV
前言
现实生活中血淋淋的交通、火灾、溺水、CO中毒等事故,令我们既震惊又心痛,它毁掉的是一条条生命,伤害的是一个个家庭。
没有一起事故是偶然的,看似偶然的背后都有必然的联系,安全意识麻痹、教育训练不够、防范措施不力是安全事故的最大隐患,是酿成事故的最大祸根。
把别人的事故当自己的事故,把别人的教训当自己的教训。州公安局专门推出“事故档案”专栏,让我们从身边的事故中深刻分析原因,查找不足,吸取教训,树立违规违法就是杀人、就是犯罪的理念,纠正“干惯了、看惯了、习惯了”的惯性思维,养成遵规守纪的良好行为习惯,做到思想无懈怠、操作无违章,为安全系上保险带,共同创造平安、和谐、美好、幸福的生活。
利川电动三轮车被追尾,司机被撞飞PART
01:事故概述
年12月9日19时许,曾某驾驶鄂E×××75小型普通客车(SUV),沿利智线由毛坝向利川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利智线21Km+m处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由李某驾驶的无号牌正三轮电动载货摩托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李某受伤后于年12月10日02时09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经查,机动车驾驶人曾某,男,现年29岁,湖北利川人,持C1D证,10年驾龄。其所驾驶车辆鄂E×××75为“比速”牌小型普通客车,检验、保险均在有效期内。
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李某,男,现年63岁,湖北利川人,无驾驶证,所驾驶车辆未登记入户,无保险,事发时未佩戴安全头盔。
事故现场位于利川市利智线21Km+m处,省道,道路结冰、双向两车道,全宽7.5M,沥青路面,两侧有行道树。事发时为雪天。
PART
02:事故教训
机动车驾驶人曾某在冰雪恶劣天气驾驶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车速,导致悲剧发生。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李某未佩戴安全头盔,加重了事故损害后果。
恩施公安特别提醒您:
恶劣天气,
事故多发,
请文明驾驶,
拒绝违法,
安全回家!
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全国扫黑除恶举报网站:
转载请注明:http://www.lichuanzx.com/lcsly/89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