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到16日,四天五起车祸,五人死亡
综合恩施发布和恩施电视台发布的消息,11月13日到16日,恩施州境内四天时间里共发生五起严重车祸,共造成五人死亡。让我们从身边的事故中深刻分析原因,查找不足,吸取教训,树立违规违法就是杀人、就是犯罪的理念,纠正“干惯了、看惯了、习惯了”的惯性思维,养成遵规守纪的良好行为习惯,做到思想无懈怠、操作无违章,为安全系上保险带,共同创造平安、和谐、美好、幸福的生活。
事故一:严重超载致车辆失控撞树,司机当场身亡事故概述
年11月13日上午8时许,林某(男,现年46岁,湖北鹤峰人,持C1D驾照)驾驶无号牌低速载货汽车(载村民孙某与水泥砖块约Kg)由邬阳乡石龙村二组向石龙村八组方向行驶。8时50分左右,车辆行驶至鹤峰县邬阳乡石邬线2.1公里处下坡左转弯路段时,车辆失控,乘车人孙某从车上摔下,车辆继续行驶米后驶入道路右侧通往石龙村一组的组级公路路口时,车体下部断裂后与道路边杉树相撞,造成林某当场死亡,孙某受伤,车辆、水泥砖严重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
驾驶人林某驾驶无号牌低速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致使车辆在长距离下坡后无法控制车速,导致悲剧的发生
事故二:
弯道会车占线,两车相撞酿悲剧
年11月15日下午,吴某(男,现年30岁,湖北来凤人,持B1驾照,本记分年度未扣分)驾驶鄂Q***05号中巴车,从来凤县城驶往翔凤镇白岩村方向,下午4时20分,当车行驶至翔凤镇白岩村2组一左转弯路段时,与相对方向由杨某(男,现年68岁,湖北来凤人)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杨某受伤的交通事故。杨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下午6时7医院死亡。
原因:该事故形成主要原因系电动三轮车驾驶员杨某右转弯后与对向行驶的鄂Q***05中巴车会车(占线行驶)时,因处置不当,电动三轮车侧翻后向前滑行并与鄂Q***05相撞所致。
小贴士:山区道路状况复杂,容错率低,犯一个小小的错误,就有可能永远没有改正的机会。因此,弯道行车,一定要减速慢行,并适时鸣笛,同时不能占线行驶,要留有反应时间,确保弯道会车安全。
事故三:强行超车引发事故年11月16日,刘某(男,现年45岁,重庆酉阳人,本记分年度累计计分3分)驾驶鄂Q***38号轻型普通货车,沿省道从来凤县绿水镇驶往来凤县城方向,9时30分许,当车行驶至省道KM+M处来凤县绿水镇梅子树村,在超车时与相对方向由谢某(男,现年53岁,湖北来凤人)驾驶的无牌照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谢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原因:驾驶人刘某驾驶鄂Q***38号在未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强行超车,引发悲剧。事故四:
无证驾驶还超车终酿事故
年11月16日,驾驶人杨某驾驶鄂Q5B***号普通两轮摩托车(套牌)从野椒园往晓关方向行驶,16时25分当车行驶至省道29KM+M路段处超越同向行驶的由驾驶人蔡某(男,41岁,湖北建始县人,驾龄17年,3年有10起轻微交通违法)驾驶的鄂F7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时,遇对向来车,与由驾驶人伍某驾驶的豫16/73***号拖拉机变型运输车会车后,驾驶人杨某摔倒在地,被鄂F7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碾压死亡。
原因:初步认定为驾驶人杨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未遵守与对向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不得超车的规定,是此次事故的发生根本原因。
事故五:
无证驾驶、超速、不注意行人致人死亡
年11月14日06点53分,驾车人秦某(男,28岁,湖北省咸丰县人,无机动车驾驶证)骑乘一辆无号牌电动三轮车从咸丰县城大坝向瓦场坝方向行驶,在车行驶至解放路与猪场垭口岔路口路段时,将在道路右侧扫街的环卫工人陈某撞倒在地受伤,医院抢救无效,于11月16日22点30分死亡。
原因:一是驾驶人秦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二是驾驶人秦某在视线不好的情况下驾驶车辆未注意观察通行和降低行驶速度。
未来一周天气预报(11月21日~11月27日)
21日高山地区有雨夹雪或小雪天气
未来一周(11月21日~11月27日):我州为晴雨相间的天气。21日高空环流平直,以阴雨天气为主;24日受短波槽影响,有小雨天气发生,其他时间段受高空偏北气流影响,以多云天气为主。其中21日受冷空气影响,气温有所下降,高山地区有雨夹雪或小雪的天气;22到23日早晨部分地区有雾。
具体预报
21日:小雨,高山地区雨夹雪或小雪;
22日:阴转多云;
23日:多云间晴,早晨部分地区有雾;
24日:小雨;
25日:小雨转多云;
26~27日:多云。
恩施公安特别提醒您:
恶劣天气,
事故多发,
请文明驾驶,
拒绝违法,
安全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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