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全市餐饮冷链食品

利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致全市餐饮、冷链食品、药店从业人员的一封信

打好防疫战

我们一起行动

全市餐饮、冷链食品、药店从业人员:

你们好!年春节将至,为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健康、安全、祥和的节日,防范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强化“人物地同防”措施,全面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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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主体责任关。各餐饮服务单位、冷链食品、药店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要求,严格履行防控职责,结合实际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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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防控措施关。严格落实公共场所“验码、测温、手消毒、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严格控制人流密度。提供餐饮外卖服务的,严格执行外卖配送和快递从业人员疫情健康防护的有关要求,主动使用“食安封签”,防止运送过程中污染餐食。严格落实集体聚餐信息备案制度,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聚会不办”的原则,不举办30人以上的集体聚餐活动。聚餐期间每桌就餐人数控制在10人以内,保证就餐者间距,餐桌间距1.5米以上,严禁邀请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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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格餐饮操作关。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五关”即食品原料采购关、人员健康关、场所卫生关、餐饮具消毒关、制作过程关。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经营、储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严禁经营“野生鱼”“野生江鲜”等相关菜品。加强对猪肉“两证一报告”以及进口冷链食品“三证一码”(海关通关单证、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和“鄂冷链”码)的查验,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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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守冷链食品关。所有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制度,即:“两清”为经营户(冷库)底数清,货物数量清;“三证”,海关通关单证、核酸检测合格报告、消毒证明;“四全”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包装全消杀、商品全溯源;“五不准”相关证明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准采购、不准运输、不准贮存、不准加工、不准销售;“六专”专区、专通道、专人管理、专用工具、专业消杀、专营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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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把药品登记关。全市各药店要对所有进入药店人员实行测量体温、并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按照“三必问、三核对”流程进行管理。必问购药人是本人使用还是代购,必问购药用途,必问使用者有无发烧、头痛、咳嗽、鼻塞、乏力、打喷嚏等症状;对购买“四类”药品(抗病毒、止泻、止咳、退热)顾客的身份证原件、购药用途、登记手机号码进行核对;医院处方人员出售退热、止咳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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